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一条有效本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6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