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第五章 公共数据开放与利用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产业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拓展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场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合作等方式,支持利用公共数据创新产品、技术和服务,提升公共数据产业化水平。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应用创新大赛、补助奖励、合作开发等方式,鼓励利用公共数据开展科学研究、产品开发、数据加工等活动。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6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