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