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第三章 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第二十条有效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置和管理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保障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或者挪作他用。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