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隆里古城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保护第八条有效锦屏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编制隆里古城保护规划,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编制或者修改涉及隆里古城保护范围的各类规划,应当相互协调,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