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隆里古城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保护第十八条有效锦屏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隆里古城保护需要,疏解核心保护区内居住人口,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