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市、湘阴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促进樟树港辣椒产业发展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樟树港辣椒品牌保护和产业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促进樟树港辣椒产业发展的专项金融产品。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合樟树港辣椒产业发展的保险产品。

地方法规 ·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