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保障法律服务主体执业权利,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地方法规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