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消防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放孔明灯等产生明火的空中漂移物的,由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9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