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五章 信息交流第三十五条已废止国家机关应当将下列重要的政务信息制作成盲文版或者有声版提供给市、区公共图书馆,供视力残疾人阅读:(一)本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年度工作报告;(二)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三)统计部门年度统计公报中的重要数据资料;(四)与残疾人权益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22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