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三章 设施建设与管理第十六条已废止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规划条件核实时,对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项目,不予通过规划验收。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对无障碍设施进行验收;无障碍设施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22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