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二条有效鼓励和支持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的水平。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8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