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排水主管部门加强统筹指导,推进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建设,宣传推广相关管理经验做法,推动污水处理行业绿色低碳水平持续提升。鼓励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厂推进尾水湿地建设,提高出水生态安全性。

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