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和排水主管部门确定的对排水设施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排水户,应当作为重点排水户进行管理。

重点排水户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污水预处理设施、内部排水管网、与公共排水设施的连接管、专用检测井的运行维护情况、发生异常的原因和采取的措施等进行记录,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