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制定、修改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符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的要求。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8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