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对外交往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