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体育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体育经营活动,是指以体育活动为内容,以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经纪、体育培训等为主要形式的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