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水土保持规定第十七条有效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数据,或者出具虚假报告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