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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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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

第四十条

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专职体育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晋级晋升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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