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有效食品、保健食品、药品、日化产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人参及其产品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进行处罚。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