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