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人参标准化种植规程造成森林、林木、林地破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