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接受的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应当平均量化到成员社,其产生的收益可以由成员社按照章程进行分配。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