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建立健全社区(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等共同参与的物业管理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中设立党组织。地方法规 ·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