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物业服务与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人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和《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