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税收保障条例第三十条有效税务机关应当接受纳税人、新闻媒体和社会团体对税收执法的评议和监督,公开改进措施,反馈改进结果。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5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