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条例/第四章 区域协同第三十一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会同韶关市人民政府建立新丰江流域生态环境、水文、气象、自然灾害等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水质、水量等监测站点的统筹布局和联合监测,实现信息共享。地方法规 · 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