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市、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新丰江水库生态环境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组织生态环境、水行政、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以及气象主管机构、海事管理机构等,对水质污染风险源进行排查,制定风险控制对策,构建风险防范体系;加强水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配备应急监测设备和装备,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做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地方法规 · 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