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三十九条有效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办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