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有效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受委托单位不得转委托或者变相转委托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业务。地方法规 ·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