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