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齐抓共管、公众参与的原则,构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全链条管理体系。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