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