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九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企业研究开发投入激励机制,支持企业加大研究开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对研究开发投入总量较大,研究开发经费持续增长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资金支持。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研发支出辅助账。地方法规 ·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