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 殡仪服务第二十三条有效自然人正常死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出具死亡证明,依托各地政务服务平台共享死亡证明信息。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规定公布殡仪馆及其服务网点的联系方式,方便丧属联系。涉及公安机关依法处置且未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的逝者,由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3月3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