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自然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自然人出租境内不动产,有境内代理人的,由境内代理人申报缴纳税款。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