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第九条有效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划审查中落实涉及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相关管控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具有餐饮服务功能的商业楼、商住综合楼要求建设单位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地方法规 ·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5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