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本条例所称餐饮服务业,是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行业。地方法规 ·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