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受理餐饮服务业市场主体登记、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时,应当告知申请人选址要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并将登记、许可信息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共享。

地方法规 ·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