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进行违法建设活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23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