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排水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二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不按照规定将折旧资金全额上缴财政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2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