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排水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2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