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废止

排水设施运营单位的维护工程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实施和竣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提供便利。

实施前款作业时,排水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