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古城保护条例/第四章 合理利用第三十八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开封古城的合理利用,制定开封古城产业引导、控制和禁止目录以及业态调整政策,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文化体验、特色商业、旅游休闲、情景居住、宋都文创等开封古城主导功能,推动开封古城文化、商贸、旅游发展,有序推进开封古城功能有机更新,促进生产、生活、生态深度融合。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26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