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鼓励企业设立首席知识产权官,全面负责本单位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制度建设、风险防控和运营转化工作,协调处理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并直接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发展中的核心保障作用。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