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三章 促进第三十一条有效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依法采取转让、许可、入股、质押融资等方式运用知识产权。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加强产学研合作,引进并实施专利技术,促进专利转化运用。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通过开放许可的形式,提升专利转化效率,降低转化成本。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