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教育部门应当会同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支持学校通过开发校本教材、邀请代表性传承人进校园等方式,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弘扬活动。

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