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第四节 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第三十二条有效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使用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车票。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8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