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传统村落保护应当坚持政府引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遵循规划先行、保护优先、兼顾发展、活态传承、合理利用的原则。

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