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四章 公墓管理第三十条有效公墓必须做到墓区规范化、墓距条理化,并与绿化、美化环境相结合。墓区要因地制宜种植花草树木,并保持整洁、肃穆和安全。墓区要按规定设置停车场等设施,加强对墓区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环境卫生的管理。公墓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建设。禁止在墓区内焚化祭奠用品。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8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